签证情况和条件 , 你都知道吗?如果您是计划申请澳大利亚签证的非公民,请务必对特定签证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详细了解。本文将探讨《移民法》第39至42条。
这些条款与非公民签证相关:
- 签证数量限制
- 保护签证(XA 类)和难民及人道主义签证(XB 类)的最低年发放数量
- 签证授予的条件
- 签证附加的要求
- 旅行必须持有签证
- 签证持有人通常须从港口入境
了解这些条款至关重要,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入境澳大利亚的条件和要求。
请注意,本文提供的签证情况和条件信息截至发布之日有效。移民部 (DHA) 会定期更新规则和法规,因此在做出任何决定前,请查阅官方更新或咨询移民律师,以获取最新信息。法律和规定可能随时更改。
签证情况和条件:签证授予的条件
第40条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可授予签证。这些情况包括:当 DHA 授予签证时,持有人需符合以下之一:
- 在澳大利亚境外;
- 正在进行移民清关;
- 曾被拒绝移民清关且随后仍未获得入境许可;
- 在移民区内并于最后进入澳大利亚时:
- 是否已办理移民审批;或
- 绕过移民局检查并且随后没有通过移民局检查。
签证情况和条件 : 签证附加的要求
第41条规定了签证的附加要求。以下是一般规则:
- 持有者进入澳大利亚后,DHA 不得在澳洲境内授予其新的实质性签证。
- 对于持有人在澳大利亚工作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完全禁止工作
- 仅限特定工作或
- 从事某种特定类型的工作。
此外,部长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豁免某些签证要求,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若签证目的是从事离岸资源活动,则需遵循以下附加条件:
- 第41条的一般规则适用。
- 工作签证通常不允许持有人参与或支持与离岸资源相关的活动,但永久签证持有人可例外。
此外,如果某人符合以下条件,则可参与或支持与某区域有关的海上资源活动:
- 若在该地区的澳大利亚资源设施上工作或
- 根据《移民区等-离岸资源活动》第9A条规定参与相关活动
签证情况和条件:签证持有人必须从港口入境
法案第43条规定,签证持有者通常必须从港口入境。具体来说,该规则允许签证持有人乘坐预清航班在港口入境澳大利亚。然而,持有人也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进入澳大利亚:
- 乘坐船舶前往澳大利亚,并且
- 基于健康或安全的原因,或其他规定的原因,必须以其他方式入境,并且
- 获得授权官员书面授权的方式。
对于海员签证持有人,如果他们的健康或安全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以其他方式入境,他们可以在指定港口入境。此外,此种入境方式必须获得授权官员的授权。
请注意,此部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
- 执行签证持有人;或
- 乘坐外国船舶进入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居民。(参见2013年海事权力法第69条)
- 乘坐船舶(环境事宜)进入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居民。
了解签证条件
JB Solicitors的拥有经验丰富的移民法律专家,能够在签证申请过程中为您提供指导。澳大利亚移民法可能包含模棱两可或复杂的条款和规则。因此,律师的解释可以让您的申请过程更加顺利。
如果您有特殊情况,或希望就签证情况和条件或澳大利亚公民身份申请事宜进行澄清,请联系JB Solici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