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结构
企业实体
有些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为了申请商品与服务税(GST),以个人名义注册独资企业,然后将该实体名称作为其运营实体。虽然这样做已经足够了,但这种结构往往缺乏其他企业结构为企业提供的必要保护。
最常见的企业实体结构是通过注册成立一家具有私人性质和有担保责任限制的公司。这被称为私人有限责任公司(Proprietary Limited company)。
采用这种结构的好处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限制企业所有者的责任。例如,如果企业破产(对一些企业来说,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企业所有者不一定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虽然每项债务和责任都必须单独考虑,但不能忽视私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企业结构为企业所有者提供的保护。
成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方法是在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进行注册。
商品及服务税分配
接下来要考虑的是,企业是否应注册商品及服务税(GST)。虽然有些企业的收入低于注册GST所需的门槛,但我们建议活跃的企业始终应注册GST。因为在财政年度结束时,GST可与企业每年应支付或已支付的其他GST相抵消。我们始终建议企业所有者咨询税务会计师或税务律师,以获得GST方面的建议。
董事/股东
公司必须至少有一 (1) 名董事和一 (1) 名股东。但是,公司可以有三(3)或四(4)名董事。如果公司愿意,也可以有尽可能多的股东。
董事与股东的区别在于,董事拥有公司的行政管理权。换句话说,董事可以对公司的日常运作做出决定。董事还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和契约协议。
另一方面,股东可能无权参与对公司日常运作的管理。不过,股东可以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以及董事的任免做出决定。这是根据企业章程规定进行的,章程通常是在公司实体注册时进行起草。
因此,决定由谁担任董事和由谁担任股东非常重要。
商标
下一步要考虑的是,是否将企业名称、标识或公司的显著特征注册为商标。将企业名称、标识和任何其他显著特征注册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总归是更好的选择。
不过,由于这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这可能是小企业需要考虑的商业决定。我们强烈建议注册商标,因为即使是小企业,企业的商誉和声望最终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积累。企业的价值往往取决于其商标和地理位置。在此基础上,注册商标可能成为企业未来的宝贵资产。
合同义务
新企业在成立之初,很可能会签订合同。例如,可能是租赁合同、供应合同或雇佣合同。强烈建议以注册公司这一企业实体的名义,而不是以企业所有者或经营者的个人名义来签订此类合同。
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因为有些合同需要公司董事提供个人担保。尽管如此,对企业所有者或经营者个人具有约束力的此类合同义务应始终受到限制,以达到限制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的目的。
有些企业可能会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经营企业。这可能会降低企业未来运营失败的风险,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结构绝不应被忽视。
以信托方式经营企业
以信托的结构来经营企业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义务。例如,公司可以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进行交易。这种结构的目的是实现在家庭成员之间分配企业利润,以减少企业的整体应税利润。您应随时咨询税务会计师或税务律师,以确定以信托的结构经营企业是否对您有利。